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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村医为康复技术骨干开展农村社区康复

作者:余旭丹 熊小兵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部 | 发布时间:2013-03-29
社区康复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种实用有效的康复方式,同时也是实现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伟大目标的重要康复服务途径。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广东、山东等四个省进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过“八五”“九五”“十五”三个阶段的推进,城市社区康复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定规模,取得了一些经验。残疾人在社区中享有越来越多的康复服务,康复服务的形式和内容都在不断地改进及增加。目前在广州市城区的残疾人在社区中都能享有一项或多项康复服务,通过的有效康复服务使他们的生存质量得到改善和提高。

  在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80%的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卫生及医疗条件差、社区服务网络不健全,社区人群文化素质较低和健康观念落后等因素的影响,使农村社区康复工作的发展受到了制约。“九五”期间,我部曾在白云区良田镇,从化市街口镇,增城市中新镇,花都区芙蓉镇都进行过农村社区康复工作试点,但最终因缺乏支持系统,缺乏康复技术及经费支持,使各试点工作无法持续发展。

  “十五”期间,根据广州市社区康复工作规划要求,在市残联理事会的领导和康复处的指导下,我部在所属区县进行了农村社区康复工作的调研,以寻找农村社区康复工作可行的方式。我部在调研中发现,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农村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作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络基础单位的村卫生站,医疗设施已逐渐完善,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我市农村村卫生站目前基本状况为:

  一、村卫生站已纳入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络,实施规范化管理,统一由区县卫生局审核发牌,业务分级监管,承担国家规定的初级预防保健工作;

  二、村医已趋向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大部分拥有中专以上学历,具备较扎实的医学基础与技能;

  三、村卫生站多为家族经营模式,村医职位在家族成员之间传

承,人员的变动及流动性极小,绝大多数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及行医信誉;

  四、村医对本村残疾人情况熟悉,在日常医疗工件中可以为残

疾人提供一些康复服务,但由于对康复医学知识了解有限,指导水平还很低;

  五、村卫生站基本为自负盈亏模式运作,经费来源依赖日常医疗收入,但收入偏低。

  根据以上五点情况分析,我们认为村医符合担任基层康复员最有利的两个条件:(1)村医生活和工作地点都在村里,熟悉和了解残疾人家庭与残疾人的康复需求,符合开展社区康复需要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地的康复服务的要求。(2)大部分的年轻村医有正规的医学院校医学教育背景,具有一定的医学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质,他们希望通过学习获得更多的康复医学知识,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与经济收入。

  通过调查和以往工作的经验与教训,我们认为农村社区康复应该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与“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农村卫生服务资源开展工作。因此,从康复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中寻找出了“一个结合点”和“二个提供”的工作方法。一个结合点是:利用我市农村社区服务功能网络建设的时机,将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介入到村医的日常工作之中去;二个提供是:1、为村医提供系统而持续的康复技术专业培训;2、结合各区县经济发展水平,提供一定的经费补贴。使村医成为一支既有技术又稳定的基层康复队伍,同时又形成了有效的农村康复服务工作网络,为农村社区为残疾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康复服务。

  思路确定后,03年初,我部多次下到从化,增城,花都,番禺四个县区,与各区县残联和卫生局商讨如何以村医为骨干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在取得共识和支持后,我部分别在2003年10月、12月对四个区县88位村医举办了二期社区康复培训班,2004年4月组织有关人员下到四个区县16个村级卫生站进行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进展的跟踪调查。从半年多的工作实践中,我们看到这种以村医为康复技术骨干力量的农村社区康复工作方式已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也得到当地卫生部门的肯定及残疾人的欢迎。具体做法是:

  1、选择试点。每个镇选择一个经济情况较好的村作为试点;

  2、选择村医。年龄要求50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责任心强,热心残疾人康复工作;

  3、专业培训。市每季度组织一次康复专业知识培训,从省、市医院聘请资深的康复科主任授课,培训内容有社区康复基础知识、实用康复医学知识及技术操作、中医传统治疗方法、实用理疗设备的使用等等。

  在整个培训工作中,我们要求专家教授们在讲授康复理论基础时要通俗易懂,在教授康复技术时,以实用为主,易于掌握,要考虑到让村医在提供康复服务的同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4、经费支持。各区县残联对试点村的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支持,经费与业务挂钩,即按完成康复服务的例数进行补贴,如10-20元/例/月;

  5、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村医以肢体残疾为主要康复训练对象,按肢残康复训练档案的要求开展康复训练;弱智、脑瘫、听力语言、视力残疾人士则以提供康复咨询及转介服务为主;

  6、技术指导。市定期组织有关康复专家下到四个区县中各村卫生站进行技术指导,现场示范教学,辅导村医提高康复技术水平;

  7、检查与评估。依照中残联关于社区康复服务的内容,任务达标的要求。既规范填写“康复需求登记表”、“肢残康复训练档案”、“康复服务表”,及本村残疾人的康复需求筛查率及康复服务覆盖率均达50%以上。

  在经过各区县残联和卫生局的配合支持,以及村医们辛勤努力的工作下,四个区县88个试点村的社区康复工作现已全面铺开,残疾人的普遍康复服务正在逐渐推进,并取得良好的成效。村医们普遍反映社区康复培训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生机,不仅开阔了视野,丰富了医学知识,还提高了业务水平,增强了服务能力。村医们还把培训班所学到的康复医学知识和技术较好地应用到医疗实践中,如增城派潭镇汉湖村曹慧珍医生,在2003年12月接受社区康复培训后,回到当地马上开始应用。她首选的是几例中风偏瘫的病人,其中一例是2001年1月新发生的中风偏瘫患者,曹医生知道后立即到该患者家庭进行康复训练指导,利用患者家中的现有的条件和物品进行功能训练,如用台阶进行步行训练,用棍棒进行手臂功能的训练,很快就使患者的身体功能得到了明显改善,受到残疾人及家属的称赞和感谢。

  我们在近一年的农村社区康复工作实践中体会到:农村康复工作最有效的发展途径是要与本地农村社区服务功能相适应的社区康复,而村医是开展农村社区康复重要的康复技术力量。残联要改变以往在社区康复工作中唱“独角戏”的状况,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利用社会化工作的方式,将农村社区康复与农村卫生保健充分融合,利用社区资源,改变以往康复资源不足与资源利用不当的弊端;加大对村医的支持力度,使村医成长为掌握基本康复知识、技术,服务意识强,能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人才队伍,成长为农村社区康复的技术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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