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基层动态>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番禺区残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有新举措

作者:佚名 |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13-03-29
2003年,番禺区残联进一步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截至8月份已新增安排有劳动能力要求工作的残疾人就业133人,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43多万元。

  年初伊始,区残联便在这方面工作采取新举措,首先是聘请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这项工作,增强该项工作入手;其次是向社会各行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基层残联职能作用,确保辖区各行业都接到通知;第二是以区政府文件下发《关于组聘人员做好番禺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在此基础上,21个镇(街、区)各聘用1名临时工作人员(季节工)负责本镇(街、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年审工作,向年审单位讲清法规、正确引导,让单位负责人明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颁布的一项法规,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第四就是聘请长年法律顾问,对责成限期还不来办理年审的单位,由律师诉交法院强制执行。通过诸多新措施,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呈现良好局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