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上午,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与我会就共同开展黄埔区无障碍环境工作签订了《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的实施意见(试行)》,区检察院刘锦良副检察长和区残联陈刚副理事长共同出席仪式并签订意见,南方都市报作为新闻媒体代表受邀出席该联签仪式。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让城市“无碍”更“有爱”。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和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通过联签文件的方式,把这种合作方式常态化、制度化,并将检察机关的办案优势、南方都市报的媒体优势与区残联的专业优势相结合,实现凝聚多方力量,将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推上一个新的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