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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残联先行先试、主动作为,让城市“无碍”更“有爱”

作者:李雨航 |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2021-12-27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注,我们要高度重视。”对于残疾人而言,无障碍环境是其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和社会全体成员的重要措施,是完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元素。

  广州市黄埔区,一直拥有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基因,并贯穿于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2021年以来,为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层自治、行业自律、综合治理,切实保障残疾人更加广泛、公平地参与社会生活,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举措,以爱之光照亮残疾人前行的“路”。

  一是创设“1+1+N”法律议事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与南方都市报于2020年9月8日签订了《关于守护公共利益合作框架协议》,这是该院首次尝试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引入“媒体智库”搜集社情民意,实现了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并创设公益诉讼检察法律议事堂“1+1+N”模式。上述的成功经验做法入选了“2020年广州民生实事协商共治优秀案例”。自2020年11月以来,在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与南方都市报共同牵头组织了三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法律议事堂,并在认真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老大难”问题解决。

  二是探索第三方体验评估模式。今年召开的两次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法律议事堂,均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采取第三方体验评估模式,即南方都市报对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黄埔区内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情形予以跟进,并根据残疾人代表的体验效果出具评估报告。目前,南方都市报出具的五份评估报告已被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有效运用到作为考量行政机关“是否已整改到位的一个重要标准”。

  三是完善检群协同合作新机制。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2月2日共同签订《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的实施意见(试行)》,这是全市首份守护残疾人的检群协同合作机制。该实施意见分别从强化履职担当、构建联动机制、抓好专项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社会公众参与、发挥媒体作用、注重正面引导七大事项提出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督促协同跟进监督、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激活公益保护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较大程度上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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